附件2:
老区扶贫基金会二届三次理事会决议
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二届三次理事会议,应到理事17名,监理2名,实到理事13名,监事2 名,经过与会人员认真商讨,决议如下:
一、依托产业项目开发扶贫工作是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切实抓紧抓实。经对6个县(市)区22个项目的实地调查了解,各地都在原来的基础上都有进步,特别是海门的工作做得较深、较细、较实。但从全市来看,在认识上、项目和载体的选择上,对象的精准确定、扶贫措施的落实以及对扶贫效果预测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搞好“精准”扶贫,必须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扶贫开发的认识;二是“精准”选好扶贫对象;三是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切实帮扶贫困对象从“加、减、扩、建”四个方面提高贫困户收入;四是争取扶贫效益的最大化。
二、决定了下半年主要工作。一是抓好产业扶贫项目;二是抓好人才开扶贫工作;三是做好扶贫资金的筹募工作;四是围绕扶贫工作进行调研;五是做好老区宣传工作;六是加强自身建设。
三、对本会2008年制定的“基(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与会人员就新的《管理(试行)办法》充分发表了意见,本着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有利于依法发展壮大基金会增强扶贫开发实力,有利于帮扶更多的贫困户、相对贫困户(低收入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出发,达成了共识,原则通过了基金会基(资)金管理办法。
四、为加大扶贫力度,南通市政府今年资助老区扶贫基金会壹佰伍拾万元,理事会讨论同意投放海门市政府增值,年增值率10%。
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