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街道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的调研报告
金沙街道现有9个村、1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人1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人4.5万人,耕地面积5万亩,水面近万亩。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现象日趋明显。现将金沙街道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的现状
该街道耕地总面积5万亩,到2014年底,流转土地13652亩,其中土地流转给专业大户7726亩,涉及大户65户;流转给家庭农场11个,涉及面积831亩;流转给农业企业1046亩,涉及企业4个;流转给合作经济组织4049亩,涉及合作经济组织7个。土地流转给本地业主的,主要生产经营粮食种植类、水产养殖类、葡萄种植类;土地流转给地业主的,主要是浙江的西瓜、草莓、葡萄种植经营户,山东、徐州、安徽、连云港的蔬菜种植经营户。
二、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的政策措施及成效
该街道一贯扶持支持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每年年底对土地流转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佳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表彰;对生产经营有困难的业主,联系电视台报纸进行宣传报导,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消费者前来观光购买,效果明显。尽力做好农业经营主体“产前、产中、产后”三个服务。近几年来,设施农业面积年递增5%以上,高效农业面积连年递增。
三、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的制约因素
一是该街道是通州区委区政府所在地,存在人口众多、人均土地面积少、建设用地多、耕地面积少的囧境;二是少部分农民存在小农意识,认为自耕自种是老祖宗留下的传统,存在土地惜流现象;三是随着土地不断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该街道及周边镇耕地逐年减少,耕地流转费逐年上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经营收益逐年减少。
四、土地经营流转中出现的风险
随着土地逐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特别是土地向外省、外市的设施园艺集中的土地,一般经营者土地承包年限为3~5年,经营者存在着短期经营行为,土地经营中奉行大肥大水种植格局,施入大量化肥,灌溉采用漫灌方式,而且常年种植3~5个主栽品种,地力消耗大,部分养分甚至消耗殆尽,设施菜地返盐现象日趋严重;而且西瓜、蔬菜等种植户为了节省人工和成本,信奉化肥为神灵,没有进行配方科学施肥,没有适当配合施用有机肥,保持土壤团粒结构,改良土质,从而影响土壤性状和肥力水平。如金北村设施园艺基地的外地种植户经过5年的蔬菜种植,设施基地内土地返盐严重,今年下半年开始很多经营户弃种,该街道金北设施园艺基地的耕地,而原先的农户又不愿种植该地块,造成该基地数十亩耕地即将抛荒,后镇、村干部群策群力、想方设法,由大户统一进行水生蔬菜和水产养殖经营,化解了该地块后继无人续包的窘境。
五、正确处理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关系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及青壮年劳力外出就业,农村劳动力出现了断层,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将成为必然趋势。但我们要一分为二冷静思考及正确处理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本地新型主体与外地新型主体间的关系。要对新型经营主体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做好种植业、养殖业无公害生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好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农民培训和宣传教育。
六、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主体流转的建议
1.统一土地平整。土地由镇、村及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平整。农户土地集中到村经济合作社,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组织向外发包,可以减少经营风险,提高土地收益。
2.统一土地发包。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发包,可以相对统一土地发包租金,以免造成相互倾轧。
3、统一监证单位。通过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的土地统一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作为监证单位,可统一全镇农业种养殖规划。
4、统一建设临时仓储。在临时仓储由项目业主申请建设有难度的情况下,上级是否能统一出台文件,由镇或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建设仓储和机库等临时建筑,土地复垦保证金由镇人民政府或镇所在地土管所统一按上级文件规定收取,如土地流转期结束,临时仓储和机库所占用土地确保复垦,否则由镇城管队统一组织人员拆除,复垦保证金充抵拆除临时仓储和机库所需费用。 (金沙街道“两会” 倪晓燕 许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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