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三会”的指导下,我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指示和中共中央“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精准”发力,全年组织实施94个扶贫项目。1、实施产业扶贫项目91个,投入资金584.4万元,其中贷款贴息195万元,无偿资助390.4万元,共带动8535农户,带动农民23066名,其中:带动贫困户2806户,带动贫困人口6078人,人均增收4325元;2、实施助学项目3个,共资助79万元,资助528名贫困学生。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 各级“三会”组织驻会人员,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学习中共中央“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的要求统一驻会人员思想,大家充分认识到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通过学习,大大增强提高了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自觉性,全年紧紧围绕“精准”下功夫,全力以赴实施产业扶贫项目。 二、项目管理工作,精准有效 1、精准确定帮扶对象。全市共确定帮扶对象6078人,他们的年人均收入均在5000元以下,或是低保标准200%以内的低收入者。 2、履行规定程序。全市各地普遍做到了,被帮扶对象均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出,村民公开评议,得到村委会和村党支部认可,经镇政府审核后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全市共确定扶贫对象为2806户。 3、精准选择帮扶载体。全市共选择42个专业合作社、48家公司、2家工厂作为扶贫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普遍既有爱心、善心,又有帮扶贫困对象的愿望和积极性,还有具有一定技术和经济实力,更有适应被帮扶对象发展生产的条件和项目。 4、精准使用帮扶资金。全市585.4万元帮扶资金全部汇到项目实施单位,县“两会一处”督促项目单位正确使用资金,确保给予被帮扶对象的物质,服务到户到人,做到实物发放有受领人的签名;接受服务次数有记录;分银贷款有协议,有效防止了资金的滥用。 5、精准扶贫到户。(1)每个扶贫项目,载体都与被帮扶户签订帮扶协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村委会负责人担任鉴证人,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协议得到落实,从而使载体和受帮扶户都得到到好处,实现共赢。(2)助学扶智项目。贫困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经村镇证明,县(市)区扶贫协会审核,基金会办事处批准,载体单位公开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让贫困生现场就领到助学金,全市共实施助学扶智项目3个,投入资金79万元,共帮助528名学生,解决了燃眉之急。 6、加强精准管理。被帮扶对象的原始资料、公示内容、帮扶措施、帮扶载体的概况、相关的协议书、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纸质或电子内容整理而成的文字档案或电子档案。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建立检查帮扶措施实施情况和反馈情况制度,由县“两会一处”不定期督查。 三、扶贫效果,逐年上升。 1、贫困户和低收入户增加的收入一清二楚。(1)打工收入既有工资表,又有个人盖章;(2)享受的物质优惠和技术服务有签名;(3)种、养殖业销售业绩有人证明。项目单位和社会效益得到了广泛好评。 2、投入与产出,成果明显。经统计各地投入与产出达到1:2,既强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扩大了载体的社会影响,也有效的增加了贫困户和低收入户的收入,较好地改善了生活,加强了脱贫的步伐。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贫困户、低收入户自身开发条件不足; 2、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中的“精准”性、尚未完全资金到位; 3、被帮扶户增加收入的持续性不够。 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 201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