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老区革命精神 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教扶贫重要指示
本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教扶贫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贯彻市教育局和市老区开发促进会最近联合发出的《关于认真做好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市“三会”(老促会、扶贫协会、扶贫基金会)于4月28日在南通召开工作会议。市和各县(区、市)教育局、两会一处(老促会、扶贫协会、基金会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三会”执行理事长王昀主持会议并并作会议总结。市“三会”副理事长、秘书长陆善平对市教育局和市老区开发促进会《关于认真做好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作了说明。市“三会”副理事长杨自度、程信武出席了会议。
今年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招生,除享受中职免学费的国家政策外,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一是免缴代办费、住宿费、实习费、床上生活用品费。代办费三年合计2400元;住宿费5学期合计1000元;实习费5学期合计1000元;床上生活用品费一次性300元,以上四项费用合计4700元予以全免。二是提高对贫困学生资助标准。从去年起,对招收的贫困户、低收入户子女,每人每学年再资助生活费5000元,两年合计资助10000元。今年继续实施该政策,此经费,市老区扶贫基金会支付2000元,各县(市)、区办事处支付8000元。名额计划,六县(市)区各15名。三是其他资助。一是享受国家规定的涉农专业(全部)和非农专业10%的助学金(两年4000元);二是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三是社会上的结对帮扶资助。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和“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尽心尽力做好今年黄桥老区培训中心的优惠招生工作,为促进老区开发建设和职教扶贫事业、为实施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作出新的贡献。”
附:
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老区开发促进会
《关于切实做好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教高职[2017] 12号 、通老扶[2017] 8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老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和“各项扶持政策要进一步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倾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饮水思源不忘根、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高度,切实做好江苏省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清意义,增强抓好招生责任意识
江苏省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是我市老区开发和职教扶贫的重要基地,1995年经省批准建立。20多年来,它依托海安双楼中专--“新中国农村职业教育第一面红旗”的传统品牌和“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优良资源,为社会培养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专业技能人才,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今年2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助梦大国“小工匠”--国家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育人百名成才典型》,其中有我市2012年毕业于该校的曹贵同学。作为全市老区建设与扶贫开发“三会”的职教扶贫基地,它在帮助老区贫困家庭学子优惠获得职业教育、顺利实现就业创业、加快脱贫致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继续面向全市优惠招收一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优惠招生对象为各地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优惠招生限额仍按海安、如东、如皋、通州、海门、启东六县(市)区各15名控制。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和“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尽心尽力做好今年黄桥老区培训中心的优惠招生工作,为促进老区开发建设和职教扶贫事业、为实施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作出新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做好招生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行政主管职责,将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的优惠招生作为今年整个中考招生的一项重点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及早部署、尽快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把今年优惠招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做到每所初中、每个毕业班、每个贫困毕业生家庭,在坚持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不因政策信息不明而失去选择黄桥老区培训中心全免费、多优惠职业教育的机会。
三、积极主动配合,过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老促会要充分发挥扶贫社团作用,密切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主动地做好优惠招生的宣传、协调、报名、联系等各项服务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各乡镇(街道)分会、村会员小组要主动与当地学校和基层组织加强沟通协调,深入初中毕业班级和贫困学生家庭,有的放矢地进行宣传动员。要将优惠招生政策公告公示到学校班级,宣传到学生家长,让他们及时知晓、充分了解。
四、继续倾斜扶持,更好惠及老区贫困学子。
今年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从本市六县(市)、区按计划招收的贫困家庭学生,除享受中职免学费的国家政策外,继续实施倾斜扶持的优惠政策:(一)老区扶贫基金会及其办事处按每生每年五千元、两年合计一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资助,其中市基金会支付2000元,各县(市)区办事处支付8000元。(二)免缴代办费(三年合计2400元)、住宿费(5学期合计1000元)、床上用品费(一次性300元)、实习费(5学期合计1000元),以上四项费用每生总计4700元,由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予以免除。(三)其他资助:一是享受国家规定的涉农专业(全部)和非农专业10%的助学金(两年4000元);二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三是接受社会上的结对帮扶资助。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附件:
(1)江苏省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2017年秋季招生计划安排表
(2)关于2017年度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招生优惠政策说明
南 通 市 教 育 局
南通市老区开发促进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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