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经过章程修订、理事会讨论、递交申请、上级审定等程序,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被江苏省民政厅依法认定为慈善组织。江苏省民政厅于2020年1月14日向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下发了《慈善组织认定通知书》,并于2020年3月26日换发了新版《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于2008年12月建立,是江苏省民政厅批准的全省首家符合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法人设立条件的省辖市扶贫基金会。老区扶贫基金建立之初,仅400万元,符合批准建立的最低标准。为了壮大扶贫实力,基金会理事会把筹募扶贫资金,做大平台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想方设法动员社会各界为增强老区扶贫实力出力。经过努力,基金规模多次跨越式发展。2019年末,市老区扶贫基金会资金总规模达1.5225亿元,每年有一千多万元的增值收入用于扶贫开发。隨着扶贫实力的增强,产业化项目扶贫和教育扶贫硕果累累。2013-2019年,全市共实施产业化扶贫项目806个,扶持贫困户24049 户、贫困人口 48915人,人均年增加收入3107.16元;带动农户119850户277525 人,人均年增加收入3860.41元。六年中,市扶贫基金会系统共发放助学款1699.84万元,惠及贫困学子10188人(次)。还根据中国老促会安排,积极推进与甘肃省庆阳市对口扶贫的通庆合作“润苗筑梦”助学项目。基金会坚持阳光运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扶贫基金每一项收支都公开透明。2019年4 月,江苏民政厅发文宣布全省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 慈善组织的认定,是对基金会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是经省批准,自登记之日起就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向南通老区扶贫基金会进行捐赠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慈善法》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凭借开具的全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享受企业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在获得慈善组织认定后,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严谨自律、开拓创新,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之间搭建爱心平台,合法合规地开展每一项募捐活动和公益项目,为南通老区发展和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 (南通市老促会 胡际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