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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实施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免费医疗救助
2016-01-12 09:20:07     来源: 南通网      前往论坛讨论

本网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后,江苏省海安县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积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

县、镇两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建立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基金,由县、镇分级负担,统筹使用。为确保我县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有效实施,2015年,在县残联和卫计委的部署和协调下,该县第三人民医院实施了贫困精神病患者集中收治工作。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精神病患者,经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师确诊后,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上报县残联和县卫生主管部门,经审核批准后,送往县第三人民医院集中住院治疗。到目前,该院已累计免费集中收治了各类贫困精神病患者489人。

(江苏省海安县老促会 顾兴余 通讯员证号200076 联系电话13962747322 内容来自20160106《海安日报》)

[编辑: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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