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对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去年初,根据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的脱贫标准,精准确定省建档立卡低收入对象。按照程序规范、数据真实、群众认可的原则,推进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入户登记、三级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20个村共审核确认低收入农户1053户,人口1957人,其中一般贫困户263户、568人,低保户654户、1246人,散养五保户136户、143人。263户一般贫困户,根据县“双六双帮”文件要求一般贫困户由县镇机关干部帮扶,其中县级机关11个部门单位帮扶181户。截止2016年12月299户,491人实现脱贫目标,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7000元,其中一般贫困户81户、低保贫困户90户、五保贫困户128户。按人口计算脱贫率25.08%。
二、主要帮扶措施
一是了解帮扶情况,制定帮扶计划。全区参与帮扶活动的党员干部分别深入到各低收入农户家中与其拉家常、交朋友、深谈心,认真听取意见,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对其“家庭结构清、经济来源清、思想状况清”,制定相应的帮扶计划,做到帮扶对象一日不脱贫,帮扶干部一日不收兵。
二是明确帮扶内容,完善帮扶机制。在帮扶内容与方式上,改过去简单的送钱送物向拓宽帮扶户的增收渠道,提供信息服务,联系就业岗位等多途径转变;在帮扶期限上,改变突击帮扶,为帮扶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本着“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的原则,不断拓展帮扶活动内容,切实传达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关爱,增进感情,化解矛盾,从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是深入帮扶一线,开展帮扶活动。具体帮扶活动有以下几种:(1)帮助发展扩大种植业、养殖业;(2)帮助联系介绍输出转移劳动力;(3)帮助发展第三产业;(4)提供信息、技术服务;(5)直接给予现金资助,资助治病,资助子女上学。
四是注重政策托底,资金帮扶。2016年免缴1500人31477.6元筹资,免缴223个劳力11160元。2016年退缴486人76800元基本医疗和大病补助。各挂钩帮扶责任人每年现金资助每个低收入户不低于2000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帮扶工作的实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三个方面:
一是从帮扶对象看,脱贫致富需要基本的劳动能力,但此次帮扶结对的低收入农户大部分是病残。1053户、1957个低收入人口中,因病致贫的1298人、占比66.32%,因残致贫的317人、占比16.19%。低收户脱贫致富缺少内生动力,自身难以走出贫困阴影。
二是从帮扶类型看,项目帮扶、技术帮扶是农户脱贫的主要途径,但此次帮扶结对的低收入农户却大部分期盼直接给钱。在结对的263户一般贫困户中,意愿进行资金帮扶的185户,综合帮扶(即同时要求进行两项以上帮扶)的78户,期盼直接进行资金帮扶的占总结对农户的70%。
三是从帮扶主体看,党员干部对于结对帮扶积极性很高,但对于如何有效帮扶仍需创新举措。区村干部能主动深入低收入户家中进行面对面交谈,进一步加深对帮扶工作意义的认识,但面对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的结对户,除了给予适当资金帮扶,区村干部对于如何有效帮扶需要认真研究。
五、几点建议
(一)加大实用技术扶贫的力度。加大对农业科技培训的投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掌握致富技能、提高就业本领。使大多数贫困人口掌握一至二项实用技术和操作技能,如优质、低耗、高效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等。狠抓劳务输出培训,加大智力扶贫力度,为贫困农民寻求就业门路创造条件,增加贫困农民的收入。
(二)推进项目产业扶贫。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主要途径,综合农业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以基地建设带动贫困户拓宽增收渠道。要根据低收入家庭实际情况,通过发展投入小、见效快等短平快的致富项目,尽早实现增收脱贫。
(三)努力提升贫困户内在动力。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宣传教育,扶贫应先扶志,在贫困人口中大力倡导人穷志不短、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的精神,不能坐地等穷或依靠外援,应充分调动贫困人口的主观能动性,开发内动力,使他们自觉地投身到致富脱贫的活动中去,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发展生产,发展经济。
(四)拓宽资金投入广度。建议建立上级财政对贫困户的资金补贴制度,加大对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引导社会捐助资金,建立“扶贫基金”,解困济贫;政府开征扶贫基金,增加扶贫渠道。
(五)强化资金支持。一是创业激励资金。县、镇政府建立创业资金支持低收入农户参与能有效带动脱贫致富的种养殖业和加工业发展,创业激励资金每户最高为1万元。低收入农户从事种养殖产业,每年验收一次,经验收合格后兑现创业激励资金。贫困居民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凭销售发票结算。二是生产周转资金。对已发展产业的贫困居民,和对吸纳贫困居民就业以及入社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资金周转存在困难,由县、镇政府协调银行实行无息借贷款。每户贫困居民每次申请不超过5000元,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每次申请不超过30000元。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需跨年使用的将重新办理手续。
(六)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村级公益设施建设提供物质保障。以村级公益设施的建设,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
(七)成立专门扶贫机构。目前扶贫事项依托农经站开展,农经站承担着村级财务管理、资源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合作组织建设,农业保险,农经站人员偏少,疲于应付,工作的精度无法适应“精准扶贫”的要求,建议成立专门的扶贫机构,给编制、给人员、给经费,把“精准扶贫”做到精细、精致。〔海安县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局、县老促会滨海新区(角斜镇)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