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8日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 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 曹启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会章程及基金管理办法,本会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本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等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基金会对基金的募集、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运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损害基金会利益的事项。 基金会在本届任期内基金总收入13145.66万元,募集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 基金会在本届任期内基金总支出4414.81万元,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 基金会聘请的南通信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的财务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基金会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为了使基金会的工作在规范化和专业化方面提升到更高水平,监事会特提出如下建议: 1、在下一届的工作中,基金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和各区县办事处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老区扶贫公益事业。 2、积极创新募捐形式,逐步形成多样化、精细化的募捐长效机制,继续深化项目化管理、加强项目的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估,不断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办事处工作的服务和指导,总结和推广区县工作经验,推进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