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南通新闻 - 视频 - 乐活南通 - 娱乐 - 政法 - 互动 - 图片 - 小记 - 楼市 - 汽车 - 生活 - 专题 - 南通论坛 - 通网家园 - 数字报纸 - 手机报纸 -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老区新闻 扶贫开发 党的关怀 光荣历史 今日风采 组织机构 基金公示 调查研究 网站投稿
  您的当前位置: 老区新闻 >> 正文  
国务院批准苏中老区海安撤“县”设“市”
2018-05-31 15:53:32     来源:      前往论坛讨论

本网讯( 陈祥斌 严德本) 5月14日,苏中海安老区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8]63号文件《省政府关于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海安市的行政区域,海安市人民政府驻中城街道长江中路106号。海安市由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编辑:高锋]
南通日报社 2009-2010 版权所有 (C) 苏ICP备08106468号 苏新网备2010048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电话:0513-85118816 传真:0513-85118816 邮箱:zgnt@ntrb.com.cn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