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扶贫开发协会
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海门办事处
近两年来,我们海门市扶贫开发协会、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海门办事处在海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省和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以下简称“两会”)的指导下,为搞好开发式扶贫,提高扶贫实效性,积极筹措资金,认真优选项目,规范实施程序,严格科学管理,成效颇为明显,被帮扶的低收入户和贫困户都较大幅度增加了收入,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深化认识,形成合力,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一是认真学习,提高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自觉性。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有关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切实贯彻中央关于开发式扶贫工作方针的精神,“扎扎实实打好扶贫攻坚战,让贫困地区群众生活不断好起来”,自觉将老区扶贫工作当作我们重要本职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共识性。面向市扶贫开发协会各级组织及广大干部,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全国、省、市扶贫开发要求、政策、措施,努力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识,积极加入捐资捐物行列,共同做好农村帮扶工作。三是深入调研,提高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迫切性。虽然前几年我市已在苏中苏北地区率先达到小康水平,但是经过调研、排查,全市还有12000多户贫困户需要帮扶,这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重视,“关心弱势群体、勇担扶贫责任、共走富裕之路”,成为农村工作的迫切任务之一。
(二)组织推进更有力。一是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姜龙书记多次在市委全体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政策保障、专项救助、社会帮助、开发扶贫”四措并举,“深入开展新一轮扶贫帮困行动,保障群众增收。” “特别是要突出开发式扶贫,通过送项目、送岗位、送技术、送信息、送销售”等“五送”办法,将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市委陆一飞副书记在市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两会”理事会上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着力提升开发式扶贫新水平”。二是政府列入考核工作。近两年我市将农村扶贫帮困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机关部门、乡镇园区“三个”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并在市人代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对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贫困对象的帮扶,列入党政年度考核任务。”三是省、市扶贫“两会”领导亲临指导。省、市扶贫“两会”领导多次来海门考察检查工作,并深入村组现场、查访贫困户家庭,调研指导,出谋划策,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
(三)政策制度更完善。近两年来,为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市委、市政府均及时批转我会提出的建议报告,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一是出台了以扩大扶贫资金盘子为主要内容的文件。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连续转发市扶贫开发协会有关扶贫开发工作三个文件,把筹资作为重要任务之一,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出台了规范实施扶贫开发的文件。市委、市政府“两办”先后于2011年、2012年批转了我们扶贫开发协会的《海门市扶贫开发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两个文件,印发到各园区、乡镇、各部门进行贯彻执行。三是出台了把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列入五年倍增计划。海门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2012)9号文件,把提高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农户收入,列入“‘十二五’居民收入五年倍增计划”的重要内容,规定到2015年这些低收入户一律脱贫。这一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
|